按照《上海市工业节能降耗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政府颁布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经委关于工业节能降耗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全面推进我工业节能降耗工作。
此次考核主要分成两个层面。一是区经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和区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节能降耗工作的考核;二是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对年综合能耗 2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考核方法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工业节能降耗考核工作对于促进实现“十一五”期间青浦区工业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4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0%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